香港买马: 香港买马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香港买马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香港买马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香港买马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41101号),依据《北京工商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参评的学位授权点范围包括:2013年以前(含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2013-2015年获得授权且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其中,工商管理学、统计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属于“2020-2024年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情形,故不继续参加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详见下表。
序号 |
代码 |
名称 |
授权级别名称 |
责任学院 |
1 |
0201 |
理论经济学 |
硕士一级学科 |
经济学院 |
2 |
0301 |
法学 |
硕士一级学科 |
法学院 |
3 |
0503 |
新闻传播学 |
硕士一级学科 |
语言与传播学院 |
4 |
0802 |
机械工程 |
硕士一级学科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5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硕士一级学科 |
轻工科学与与工程学院 |
6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硕士一级学科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7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士一级学科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8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硕士一级学科 |
轻工科学与与工程学院 |
9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硕士一级学科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10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硕士一级学科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 |
1251 |
工商管理 |
硕士专业学位 |
商学院 |
12 |
0351 |
法律 |
硕士专业学位 |
法学院 |
13 |
0251 |
金融 |
硕士专业学位 |
经济学院 |
14 |
0252 |
应用统计 |
硕士专业学位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5 |
0253 |
税务 |
硕士专业学位 |
经济学院 |
16 |
0254 |
国际商务 |
硕士专业学位 |
经济学院 |
17 |
0255 |
保险 |
硕士专业学位 |
经济学院 |
18 |
0256 |
资产评估 |
硕士专业学位 |
经济学院 |
19 |
1253 |
会计 |
硕士专业学位 |
商学院 |
20 |
0551 |
翻译 |
硕士专业学位 |
语言与传播学院 |
21 |
0552 |
新闻与传播 |
硕士专业学位 |
语言与传播学院 |
二、工作要求
各学位授权点在前期自评估基础上完成接下来的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授权点的自评估标准不得低于《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附件2)的要求。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应严格对照《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3)撰写,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本学位授权点基本概况、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服务贡献等内容,编写时应体现本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和人才培养水平,相关统计数据可以使用图表表示。
3.各学位授权点所涉及的骨干教师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授权点或不同专业学位授权点重复统计或填写。
4.各学位授权点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北京工商大学,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授权点或不同专业学位授权点重复统计或填写。
5.各项材料填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相关说明,所有填报的数据材料要准确、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6.所有材料将通过指定系统填报或上传,系统预计于2024年12月底开通,相关操作另行通知。
7.本阶段需完成的材料包括:
序号 |
材料名称 |
责任单位 |
相关说明 |
1 |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4) |
各学位授权点 |
每个学位授权点1份。 |
2 |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5) |
各学院 |
由学院审核后汇总,每个学院1份。 |
3 |
《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件6) |
各学位授权点 |
每个学位授权点1份。 |
4 |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7) |
各学位授权点 |
2021-2024年分年度每年1份,2021年已提交,每个学位点还需提交2022-2024年度的报告,共3份。 |
5 |
《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附件8) |
研究生院 |
2020-2024年每年1份。 |
注:以上相关材料最终定稿,均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报送学科办。
三、日程安排
1.2024年12月15日前提交最终定稿版的《学位点授权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word版、PDF版和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
2.2025年1月15日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0年-2024年)、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2022年-2024年数据)(word版、PDF版和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
3.材料要求:材料统一使用公文格式编辑,以“***学院**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材料”命名,发送到xkb@pub.btb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纪彬彬 于天宁,010-81353102。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年)
附件3:《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附件4:《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附件5:《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
附件6:《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附件7:《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附件8:《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
以上附件将单独发送给各学院。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